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公共场所发生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不贷。
专家:
杭州市规定遛狗必须束犬链
对于当晚事发的情况,11月6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事发西溪永乐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对于两位业主发生的冲突,物业是事后才知道的。那么,物业是否规定业主在小区遛狗需拴狗绳?
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针对养狗已发过几次温馨提醒,提醒业主文明养狗,遛狗时要拴狗绳。“我们工作人员在小区路上遇到也会提醒,但有的业主会听,有的不听。还得靠业主自觉,我们只能看情况向相关部门举报,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周浩律师表示,在此次事件中,犬主未能文明养狗违反了相关规定。《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准许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事项: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19时至次日7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养犬不能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而对于此次犬主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周浩律师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属于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杭州狗主人被刑拘 11月3日晚19时20分许,徐某(女,34岁)带着两个孩子(儿子6岁,女儿3岁)在余杭区仓前街道某小区散步时,遇到金某(男,31岁)和女友谢某某(女,24岁)在小区内遛狗(未拴狗绳)
小区里,没拴绳的小狗冲向2岁男孩。与此同时,受到惊吓的男童倒在了地上。狗主人及孩子的奶奶见状后,上前扶起孩子、驱赶小狗。孩子奶奶对狗主人不拴绳遛狗的行为表达了不满,并上前打了小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