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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拍卖柴犬:主人拖欠多年寄养费 拍卖寻新主(3)

2018-10-26 07:50:18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司法拍卖宠物犬如何定价

既然主人已经两年多没有出现,为什么不能通过其他方式为“登登”找个家?对此,朝阳法院解释说,原主人虽然长时间未出现,但“登登”所有权仍归其所有,而服务中心作为寄养机构,只负责在寄养期间喂养“登登”,无权擅自买卖。此次之所以选择司法拍卖的方式,是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如果不拍卖,将会给申请人造成更大损失,而且对犬只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

至于为什么定价为500元,朝阳法院执行二厅张伟法官解释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处置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询价等方式,因本案处置标的性质特别,且本身价值较小,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方便快捷且节省当事人成本,本案采取定向询价,征询了相关宠物机构,根据犬只品种、年龄、身体状况,作出该起拍价格。

他介绍,拍卖成交后,法官将带买受人到犬只寄养地进行现场交付。在现场过程中将会邀请寄养的饲养人员协助犬只交付,并将犬只相关日常喜好等告知买受人,以便更好地饲养犬只。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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