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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为家校群立规:禁“拍马屁”式回复 不得布置作业

2018-10-24 10:33:02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衡水市规定:家校联系通讯群不得添作业发红包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李辉)19日,衡水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家校联系通讯软件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教师和家长在家校联系通讯群中的行为“定红线”“立规矩”。
  家校联系通讯软件是指学校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的网络通讯工具,包括但不限于QQ、微信、校讯通等软件。市教育局发布这项《通知》,旨在发挥好家校联系通讯群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更为便捷、有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家校良性互动打造优质、洁净、高效的网络交流平台。
  《通知》规定,家校联系通讯群主要用于教师发布通知和家校信息交流沟通,一般以班级为单位,群成员一律实施实名制管理,主要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禁止无关人员加入。其使用与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信息、言论,更不得用于聊天;禁止发布诋毁学校及师生、家长形象的信息;严禁发布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文明、侮辱性的信息;严禁发布带有不良政治倾向的信息。
  对教师,《通知》作出明确规定:班主任要担任通讯群管理员,定期检查核实群成员的家长身份,及时清退无关人员。教师在群内发布的相关信息应符合教育教学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得在群内为学生布置或添加课后作业;不得在群内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不得发布学生负面信息;不得就个别学生的问题在群内讨论;不得与家长发生争执,当家长在群内表现出负面情绪时,教师应耐心劝导疏解,并采取有效方式予以解决。
  对家长,《通知》要求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倡导家长正确使用家校联系通讯软件,做到以下几点:未经群管理员同意,家长不得擅自邀请他人入群;不得在群中发布煽动性、过激性言论,如对学校、教师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小窗”私聊方式直接联系相关教师,不得在群内公开发表意见建议;向教师咨询有关事宜时,应自觉主动避开午休和晚休时间,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和其他家长的休息权利;对于教师发布的一般性通知,无疑问只回复“收到”,有疑问则简明扼要地提出,不得作“拍马屁”式的回复;重大节日时,家长委员会要向家长发放提醒函,防止家长借节日名义在群中或“小窗”内发红包出现向教师变相送礼之歪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发布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以及广告、推销、拉票、集赞等垃圾内容信息。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家校通讯群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时汇总各种问题,对家长的合理诉求和建议要积极应对和采纳,并尽快付诸实施。如群成员出现恶意攻击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等情况,或出现倾向性、危害性、敏感性问题,群管理员要第一时间依法依规作出处置。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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