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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吞遗嘱被罚5万 法官:吃证据不影响案件继续审理(2)

2018-10-18 16:28:27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看一下遗嘱,那是原件,真实性认可吗?”因为卢丙的动作隐蔽快速,法官此时还未发现卢丙的异常。

因为实在难以下咽,卢丙听到法官问自己问题时,急忙又喝了一口水,结果呛到了,咳了起来,“不好意思,有点咳嗽。”

卢丙接着对遗嘱和两份判决书发表质证意见,“遗嘱的真实性不认可,这不是我父亲的签字,判决书真实性认可,但内容不认可。”

法官让书记员把卢丙的质证意见记录在案后,要求被告将上述证据归还法庭。但当法官翻看被告还回来的证据时,一眼就发现了蹊跷,因为遗嘱原件是发黄是信纸,“这份遗嘱不是我刚才给你的遗嘱啊。”

卢丙非常坚定地回答,“就这个啊,你给我就是这个!”

法官将手中的遗嘱向原告代理律师展示,对方也给出否定回答,“这不是原件。”

法官见状,责令芦丙将遗嘱原件交回法庭,并释明芦丙,若不交回原件,将认定其故意毁灭证据,但芦丙拒不悔过。经大兴法院查实,涉案遗嘱原件被芦丙塞入口中并下咽,证据原件已灭失。

现场:被罚款5万元

大兴法院认为,芦丙的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决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今天下午,卢丙来到法院,坐到了被告席。法官当庭宣布处罚决定书:“本院查实,卢丙存在毁灭证据的行为,情节恶劣,且拒不悔过,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卢丙罚款5万元。限于2018年10月24日之前交纳。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内日向北京二中院提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我不同意这个处罚决定,我不签收。我要求法庭把我所谓的‘销毁证据’的视频展示给各位,我要监督你们。”卢丙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你们当时给我的就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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