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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判12年出狱后获判无罪:侦查机关没现场勘查(2)

2018-10-10 00:16:29  大河报    参与评论()人

也就是在2005年4月11日那天,丁大壮用手机报警,随后,陈德起、丁广记被抓。4月12日,两人均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被鹿邑县公安局刑拘。同年5月18日,两人被批准逮捕。

2005年11月,鹿邑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审理案件后作出判决,认为检方指控的抢劫罪不成立,陈德起、丁广记只构成了盗窃罪,判处陈德起有期徒刑3年、丁广记有期徒刑2年。

但是,鹿邑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次量刑不当、定性不准,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06年5月30日,周口市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于是,便有了2006年6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审理判决陈德起、丁广记案件的结果。这一次,陈德起获刑13年,丁广记获刑10年,罪名是抢劫罪、盗窃罪。随后,陈德起被送往豫东监狱服刑,丁广记被送往周口监狱服刑。

证据不足,法院最终判决两人无罪

瑟瑟秋风夹杂着寒意袭来,鹿邑县任集乡丁卜村田间的黄土飞扬,秋庄稼已经收割完毕,空旷的农田里视野开阔。站在几千米外的路上,一眼就能看到丁广记的家,他家位于村子最西头。屋后百步之遥的农田里,丁广记的坟头比较低矮,甚至被堆起的花生秧完全遮掩了。

在丁广记家中,其长子丁志杰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提供了鹿邑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0日作出的无罪判决书原件。记者从中看到,丁广记的8次供述中,前后矛盾,时而承认参与了作案,时而否认。而陈德起在7次供述中,始终都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没有作案。

2006年9月29日,丁广记被判刑3个多月后,因病去世。而陈德起一直在服刑,直到2015年2月11日,历经3次减刑的陈德起被“刑满释放”。此后,陈德起踏上申诉之路。

2017年8月,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随后,周口市中院撤销鹿邑县法院关于陈德起、丁广记的有罪判决,发回重审。一年之后的2018年8月10日,鹿邑县法院再次做出判决:陈德起、丁广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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