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时23分许,文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夹江天福服务区附近时,车辆突然发生侧翻,人从摩托车上摔下来,正在天福服务区执勤的高速交警发现马上赶到现场,拨打救援电话,指挥疏导交通,处置事故,医护人员赶到后立即将文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文某死亡。
悔不当初心有余悸 发誓永不上高速
摩托车违法闯高速
与文某同行的邱某鑫、舒某军两人在看到发生这样的事后,十分后怕。据办案民警介绍,两人悔不当初,自称一辈子都不会再骑摩托车上高速了。同时,民警也将对两人违法驾驶摩托车进入高速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41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链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交警提醒:
近期,高速交警发现依然有摩托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屡禁不止,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更为突出,高速交警再次重申:四川省明文规定严禁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入口也均设有禁止标志,凡是摩托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高速交警一律严查严处,维护公共安全。
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快速通行的全封闭道路,摩托车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对驾驶人的安全防护与汽车有很大差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相当严重。
遵照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驾驶,才是正道;敬畏法律,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7月21日晚,重庆民警巡逻时看到惊人一幕:两人乘坐一摩托车,车右侧用木板加装一个“专座”,上面蹲坐着一只正在东张西望的大狗。此时道路上来往车辆较多,若大狗突然跳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