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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新规定6个重点:必须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2018-09-22 13:10:25  中国教育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为了规范“长江学者”制度,更好地吸引人才,教育部昨日推出了新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对“长江学者”提出了新要求。

新规定提出了6个重点:每位“长江学者”必须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或参与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在聘期结束后,原“长江学者”将不得再在项目申报、评审评价中使用该称号;“长江学者”将实行岗位聘任制,无法全职到岗或违规离岗的都将退出,较此前的退出规则严厉了许多;高校需严格把关,把关不严,或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挖人才的高校,都将被通报批评,甚至停止下一年度“长江学者”评选;“长江学者”资源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千人计划”入选者不能申报同层次的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

新的《管理办法》提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7月公布的《教育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教育部已经违规担任校领导、不能按时到岗、违规转校等原因,停发了54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名讲座教授和6名青年学者去年的奖金。

“长江学者”作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一部分,这个称号是对学者能力的认可,也是学术界的高等荣誉之一。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制定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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