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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离世家属维权 物业回应:不会干预家属起诉

2018-09-20 13:44:19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劝阻广场舞离世家属欲起诉维权

劝阻离世家属维权 物业回应:不会干预家属起诉

周菊梅介绍丈夫事发时情况供图/曹伟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一男子因劝阻广场舞而突发心梗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离世男子的妻子周菊梅处了解到,目前家人回到江西老家处理后事,家属与事发小区物业签订协议,协议中注明物业资助2万元,最终物业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补偿了8万元。但对于这一协议,周菊梅并不认可,称只是权宜之计,打算回到长沙后起诉物业以及当时跳广场舞的当事人。

事件

男子劝阻广场舞突然离世

9月6日晚,湖南长沙水岸世景小区内,广场舞一如往常一样跳起,家住该小区二楼的贺香槐和周菊梅夫妇却在音乐响起之后皱起了眉头,因为跳广场舞的队伍就在家楼下,周菊梅称自从2016年搬来后,一直就在“默默忍受广场舞的音乐”。

此前暑假时期,每晚7点到9点其他业主开始跳广场舞的时候,夫妇俩都会带两个孩子去附近打篮球,直到音乐停止才回到家中。但9月份开学后,孩子需要在书房学习,所以周菊梅打算下楼跟跳舞的人进行协商。

周菊梅昨天对北青报记者称,事发当晚,她去找了保安一同协商,跳舞的居民也同意将音量调小,但是保安走后,他们又将音量调大。我跟他们讲,这个声音太吵了,麻烦把声音调小一点。

不久,周菊梅的丈夫贺香槐也走下楼,“我老公跟他们讲把声音调小一点还是可以跳舞的,然后他们吵起来,但始终没有动手。”

突然间,周菊梅听到有人说“他怎么睡到地上了”,她才发现丈夫躺在地上,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判断为心肌梗塞。

进展

处理后事后家属打算起诉

事发过后已近半月,周菊梅提起这些经历仍旧控制不住情绪。目前,周菊梅已经回到江西老家,并在9月18日安葬了丈夫。

周菊梅对北青报记者称,事发至今,也没有当时在场的跳舞居民来联系过她,“也没有人来道歉。”

周菊梅现在和小区物业已经签订了一份协议。她介绍,根据协议,物业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8万元,但她认为这些远远不够。周菊梅说,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15岁,一个11岁,还要照顾她的父亲,而目前她的收入每个月只有2000元,“生活很困难”。周菊梅打算回到长沙后,仍要起诉物业以及当时在场的跳舞者,希望能获得一些补偿。

回应

物业称不会干预家属起诉

昨天,北青报记者联系了小区思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王先生,王先生称,有居民跳舞音量过大打扰到其他业主也不是第一次了,经常有业主向物业反映噪音情况,物业也出面调解过多次。“《管理公约》中并没有明确禁止跳广场舞,也没有对音量大小做出要求,而且广场建设本来就是用于业主休息娱乐的,我们不能不让人跳,只能跟他们讲声音小一点”,王先生称。

经调解,物业与家属达成协议,协议中物业资助死者家属2万元,家属自行承担死者的丧葬费。“我们是考虑到死者家里困难,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而且死者妻子曾在我们物业工作,出于人道主义资助而不是赔偿,物业本身没有任何责任。至于大妈们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尚需要法律确认”。对于家属打算起诉一事,王先生表示物业已经尽到了责任,起诉是家属的意愿,物业不会干预,物业也会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说法

如构成侵权责任广场舞居民应担责

昨天,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如果事发当天广场舞大妈的音响确实超出了法定分贝,造成噪音污染,那么广场舞大妈涉嫌违法。贺先生与妻子下楼与之协商的行为属于正当维权行为,广场舞大妈却不依不饶,以致贺先生情绪激动,突发心梗死亡。以此来看,广场舞大妈对于贺先生的死亡可能存在过错,广场舞大妈的侵权责任要件是否成立,还要从侵权主体、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过错方面来看。

如果侵权责任要件成立,那么,广场舞大妈就应向受害人家属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治疗费用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文/本报记者郭琳琳实习生向连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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