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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索赔案开庭440人索赔5585万 赵薇提交20份证据(4)

2018-09-20 10:38:58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16日以及公司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的诉讼案件后,截至2018年9月13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陆续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96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322,189.24元,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上述案件均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当事人:

原告:96名自然人;

被告: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11,322,189.24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黄有龙、赵政、孔德永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披露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原告96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述96起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赵薇索赔案开庭440人索赔5585万 赵薇提交20份证据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44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5,847,724.45元。上述440起诉讼案件,其中1起已撤诉,19起已经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庭前会议,已召开庭前会议的19起案件中16起已于2018年8月2日开庭审理,剩余423起案件(含已召开庭前会议但尚未正式开庭的3起)未开庭审理,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439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5,805,72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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