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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人被讹双方和解 扶人小伙接受口头道歉放弃诉讼

2018-09-15 11:02:51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扶人被讹双方和解

扶人被讹双方和解

原标题:“扶人被讹”事件双方和解 法院通报和解经过

近日,“小伙见义勇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欲起诉老人”一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扶人小伙起诉摔倒者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最后,双方已在庭前调解中达成和解,扶人小伙接受摔倒者方口头道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将登报道歉所需的5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

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通报,9月13日下午4时,婺城法院收到当事人滕伟航诉曹炼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

原告诉称:2018年9月2日,其出于好心扶起了摔倒在地的被告,被告反而声称是原告撞了他,要求赔偿。

原告诉请:

1。判令被告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上刊登致歉声明,版面面积应不小于6cm×9cm(名片大小);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9月14日上午,婺城法院对该案必要材料审核后进行立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即刻联系了被告并前往被告就医的金华市中医院,向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通知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9月14日下午5时,根据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承办法官组织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儿子曹某)在法院进行调解。

双方确认事实如下:2018年9月2日下午,原告驾驶电动车在金华市区沿解放西路由东往西行驶过程中,发现同向前方有汽车往非机动车道拐弯,原告进行减速,听到后面有车辆摔倒的声音,回头发现被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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