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北京公积金新政的疑问,这里有最全的解答
针对昨天晚上的北京公积金新政,北京日报记者今早第一时间咨询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各位小伙伴奉上最全的解答。
【关于政策覆盖】
1、国管公积金是否受此次政策影响?
答:9月17日将执行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针对于市管公积金。包括国管公积金在内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是“可按照本通知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国管中心还执行原政策,未来是否执行需要各自根据实际情况敲定。
【关于缴存年限】
2、公积金缴存年限只算在北京缴纳的时间,还是也算外地的?
答:外地缴纳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比如某申请人上海缴存2年,北京缴存10年,那么该申请人缴存年限为12年。
3、如果之前在国管缴存3年,后来转市管缴存7年,那么缴存年限是10年?
答:10年,国管年限也可以累计。
4、如果期间断缴的话,公积金期限怎么算?
答:累积月份计算。缴存年限不满一年的,会按照一年计算。即使中间有断缴,申请人可以把断缴前后累积缴存的月份数加起来,再除以12,得出的数如果为整数,那么该数字就是缴存年限;如果有余数,那么就“整数+1”得出自己的缴存年限。例如,某申请人公积金累计缴存了36个月,那么他的缴存年限就是3年;如果累计缴存了37个月,那么缴存年限就是4年。
5、缴存年限用夫妻一方计算,办理贷款时可用夫妻名义还贷吗?
北京公积金新政 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将迎来重大调整。公积金贷款将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规则也将发生改变,将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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