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公积金认房又认贷!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昨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根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从9月17日(即下周一)开始,北京的市管公积金将“认房又认贷”,同时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坚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属性,严格贷款条件,重点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个人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也从调整贷款年限、还款额度和担保方式三方面,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每缴存1年可贷10万
过去,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但新政将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此外,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他举例,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是22岁大学本科毕业职工,就职后开始缴存公积金,正常情况下可贷满120万需要缴存11年以上,也就是34岁。“这主要是为了引导市民合理住房消费,先租后买,落实‘租购并举’。”这位负责人说。
从下周开始,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北京公积金新政 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将迎来重大调整。公积金贷款将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规则也将发生改变,将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
广州公积金新政 刚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