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获赔3万元 女博主辩称只是转发疑似视频
根据原告方公证取证录像显示,王某的粉丝量高达101462人次,传播范围极其广泛,负面影响极其严重。吴亦凡认为,公然捏造、故意散播自己疑似吸毒等言论,使其公众形象遭受严重贬损,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为此,吴亦凡方当庭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微梦创科公司披露截至涉案微博删除以前的浏览量,由王某在全国公开发行报纸向他赔礼道歉,致歉内容包含判决书案号及涉嫌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具体情节,并由王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等共计55万元。
在法庭上,北京微梦创科公司否认有过错,称其只是提供空间存储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涉案微博内容是用户发布,并非位于微博平台的显著位置,该公司也未对涉案内容进行任何编辑、整理或推荐,不知晓涉案内容的存在。起诉前,吴亦凡并未就涉案内容通知该公司,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后,发现涉案内容已被用户自行删除。此后公司根据法院的调查函,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微博用户的身份信息。所以,该公司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王某是自由职业者。她也向法庭表示不同意吴亦凡的全部诉讼请求。“视频并非我自行制作,我发布的微博中注明转发。另外,涉案微博发布于两年前,而非原告说的去年12月发布。”
庭审的最后,吴亦凡方坚持当庭明确的诉讼请求,微梦创科公司和王某则都坚持答辩意见,但三方均同意庭后协商。法院不再当庭组织调解,法官宣布休庭,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安排调解事宜。
吴亦凡获赔3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近日艺人吴亦凡起诉误传他“吸毒”者案一审胜诉,海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
吴亦凡获赔3万元 8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近日艺人吴亦凡起诉误传他“吸毒”者案一审胜诉,海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