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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裸照、殴打,17岁女生不堪侮辱从宿舍跳了下去

2018-08-16 10:28:20    澎湃  参与评论()人

两个小时后,邹某等人施暴完离开范英寝室。范英想不开,从宿舍阳台跳了下去。

11月4日凌晨,在广东东莞打工的范先生和妻子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急忙赶回重庆。

法院:6人侮辱殴打是其跳楼的主要因素

范先生见到女儿时,她已躺在了病床上。

范先生说:“直到二十天后,女儿才向我们述说了事发经过,之前问她都只是点头或者摇头,情绪不稳定,不愿意回忆。”

范英被诊断为高处坠落伤:腰3、4椎体爆裂骨折伴马尾神经损伤,双侧血胸,左侧跟骨骨折,右侧胫骨骨折。

范英在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143天,花费医疗费十万余元。2017年4月27日,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对范英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范英双下截肢瘫的伤残等级评定为Ⅳ级,腰3、4椎体压缩性骨折的伤残等级评定为VIII,左足内、外侧纵弓结构破坏的伤残等级为X。

为给女儿讨回公道,范先生将6名施暴学生及其监护人、工贸学校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九龙坡区法院作出(2017)渝0107民初14351号民事判决后,学校及学生家长不服,上诉至五中院。

今年5月8日,五中院作出(2018)渝05民终889号判决。

判决显示,该院认为,范英跳楼虽是自己选择,但从邹某等6人共同对其侮辱殴打时间长、手段恶劣、范英跳楼时间与邹某等殴打结束时间间隔短暂等情况,再结合范英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等因素,可以认定邹某等人的侮辱殴打行为是促使范英跳楼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因素。因此判定6名学生承担70%的责任,工贸学校承担20%的责任;6名学生家长连带赔偿各项费用49.99万元。范英作为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一方,在面对邹某等人施加的暴力行为时,本应当通过报告老师或者报案的方式,将自己解救出危险状态,而不是任由欺凌者肆意妄为。而且,最不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选择极端行为。所以,在这次侵权事件中,范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承担一成责任。

范先生说,女儿经过一年多的复健和调养,目前能在平地慢慢行走,但是仍不能够走上坡路。此外,由于邹某家里经济困难,暂未支付赔偿金。除邹某家外,其余学生家长均已支付赔偿金。

范先生的代理律师、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定洁表示,学校应该开设关于学生自我保护的课堂,培养学生面对校园欺凌时自救的意识。面对校内欺凌,如果有条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向同学求救、向学校老师和宿舍管理员求救。对于施暴者,需要学校和家长共同教育,要让学生知道施暴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法律后果。

(文中范英、范先生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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