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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女同事绕路,男子徒手拆护栏被拘留5天

2018-08-15 14:45:53  深圳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心疼女同事绕路,男子徒手拆护栏被拘留5天

原标题:心疼女同事绕远路,竟“手撕”马路护栏!“暖男”不是这样做的

深圳新闻网讯 路上有很多隔离护栏,拧几颗螺丝下来弄出个豁口“方便”行人过马路应该没问题吧?其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近日,深圳交警查获多起损坏交通设施案件,提醒广大市民,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是要被拘留的。

7月31日凌晨3时30分,大部分人已经进入梦乡,而在龙华区龙美路上,一名男子东张西望,找准时机后,他便越过护栏,蹲在地上,手里似乎还拿了一个神秘武器,正对着道路护栏动手脚,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他作案的过程。

“白天巡逻的时候就发现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有了个缺口,通过视频倒查,发现是有人给拆了。”龙华交警大队大浪中队民警刘海涛介绍。8月7日,民警终于循线找到了违法男子。经询问,男子承认了私拆护栏的行为,原来他就在附近的百货公司上班,之所以撬开这护栏是因为心疼女同事,当天晚上他小酌一杯后,壮着胆子一时兴奋便把这护栏给撬开了。“女同事说安了护栏之后,上班不方便要绕远路,他就去借了把钳子,作案过程中钳子没用上,是徒手把螺丝给拧开了。”刘海涛说。

心疼女同事绕路,男子徒手拆护栏被拘留5天

想做把暖男,却不知道这一举动带来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市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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