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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虚假广告套路深:字字“高大上” 句句藏猫腻

2018-08-13 14:51:0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还有一些房地产广告声称买房读名校,实际上却是在违规“放空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7月中旬发现,位于中部某市的一在售楼盘在其官方网站的项目展示中说,“全龄书香环伺,文化之风蔚然盛行……学校签署协议,入住即可入学”。

记者拨打销售热线,接线人员回复说:“是我们的官方网站写的吗?我问一下策划吧,我感觉这不对。”她表示并不清楚这一承诺,并说能上另一所更好的学校。记者查询发现,广告中承诺的学校成立于2013年,后来改了名。该校工作人员回应说,房地产商的这一说法是假的,不要相信。

而那些动辄冠以“第一”“最”名号的,不少是在胡吹。天津市广告监管部门在监管中曾发现,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户外房地产广告,在广告中宣称其“中国物业服务质量第一”,因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涉嫌违反广告法,最终认定是发布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此外,还有一些房地产广告忽悠投资稳赚,违法宣传升值回报。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兰州市曾查处开发商宣传展板上违规使用“居住、投资价值一路看涨”“稳赚财富、收益保障”等字眼。南宁市曾查处“30年超长摇钱树,头3年收益率达36%以上,高收益投资”等违规承诺。记者在郑州采访时发现,一开发商打出“10年资产涨潮计划”的广告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当前房地产虚假广告铺天盖地,带有普遍性。除了传统媒体当中的虚假广告之外,还蔓延到社交媒体上,甚至还有网络直播、垃圾短信、垃圾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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