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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沙滩再发事故:禁游警示牌前上百人游泳

2018-08-11 09:45:50  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遂宁经开区管委会一名潘性工作人员说,该地段地处龙坪街道办,为防止有人私自下河游泳,街道办在路口、河边悬挂了警示标识。在8月2日发生淹死事件后,当地社区安还排了人员沿河道进行巡查,并对下河堤人的行人进行劝导。“劝导只能起提醒作用,并不是强制行为。”

该工作人员说,过军渡下游那块河滩一直都有人游泳,“以前游泳的人相对少些,没有现在多。”自从被网友炒红后,就有不少人到这里游玩、游泳。“我们只能起劝导作用,又没有执法权,给当地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该工作人员说,现在只有加大巡查劝导力度,并在河堤沿线多设立警示牌,尽量让游人远离河滩,远离危险。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9月7日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规定,自媒体只要没有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应该是合法行为。因此,我们无法确实“网红沙滩”是自媒体“炒作”出来的、是违法的。故自媒体不应当对“网红沙滩”的有关事故承担责任。

辖区河滩的有关管理部门已经在沿河两岸立有醒目的警示牌,但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下河。因此,伤亡事故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不应当要求河滩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但是,面对已经发生了多起伤亡事故的严峻形势,河滩管理部门应当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增派更多的人力并进一步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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