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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同行设局拿走80万元对联 公检法均不愿管

2018-08-06 08:59:03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警方一个月后称不予立案

陈某介绍,2月23日在被权某拿走“于右任对联”后,他当时就向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报警。但3月22日,公安高新分局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陈某被诈骗案,经过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

得知其复议找上门殴打被拘

3月26日,陈某向公安高新分局提请刑事复议,“设局‘拿走’于右任对联”一事再起波澜。

但就在陈某等待公安高新分局刑事复议期间,3月31日下午1时许,权某到陈某工作的地方,与其发生撕扯,医院诊断显示陈某身体多处受伤。

4月9日,因涉嫌殴打他人,公安莲湖分局对权某行政拘留5日。

4月25日,公安高新分局下发决定书,维持该局原决定。但对为何不立案,公安高新分局也没有说明。

为何不立案都不做说明

陈某再次向西安市公安局提请刑事复议,5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也下发决定书,维持高新分局原决定。同样,对为何不立案,西安市公安局也没有说明。

“被人拿走了价值80万元的字画,应该找谁讨要公道呢?”陈某按照程序向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7月26日,该院回复称,支持公安高新分局不立案决定。和以上公安机关一样,对于为何不立案的理由,雁塔区检察院也不做说明。

法院称是刑事案件无法立案

8月1日下午,陈某来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在看完所有材料和申请表示,这就是个刑事案件,该院无法受理。即使当事人陈某要强行立案,最后法院还是驳回不予立案。8月3日,陈某向华商报记者表示,今年4月份他才将全家人户口迁至西安,现在为防止再次出现被打或者家人出现被伤害的事件发生,不得不将店面转让,送妻儿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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