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群众在任意一家照相馆拍摄的照片,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男女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包括户口本首页)亲自到场办理。如果结婚证上信息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或是结婚证遗失的,请当事人到各镇办村委会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补领结婚证证明”。
“群众误解”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日前,乾县有人质疑,民政局要求60岁以下已婚村民须在村委会开证明后到乡镇政府盖章,夫妻双方再到乾县民政部门申领结婚证,这种做法是瞎折腾。乾县民政局回复称,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文件要求,凡2004年以前在镇办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免费更换、补领结婚证。
原来这都是一场群众误解。近几年,全国很多地方之所以进行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旨在实现全国婚姻登记及资料联网,为婚姻当事人和有法律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既可以避免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也能为考察使用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真不该有误解。
这误解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很大程度上,一项行政措施在群众口口相传中变形走样,更多还是因为老百姓只有全力配合的义务,而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因为不知,所以传言起。
可以想见,如果在执行之前或当中,告知老百姓采取这项举措的原因和目的,让老百姓知晓这项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想必多半不会自发提炼出“60岁以下已婚人员须重领结婚证”的传言抑或质疑了。幸好,在村民网络发帖质疑之后,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回复了。
不得不承认,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从每一件“小事”入手。但是,有时候,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却因为缺乏换位思考,容易在“服务”中让老百姓产生误解,给老百姓带来不必要的困扰,特别是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一些本该避免的误解频频在网络上发酵。这显然是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