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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水性笔:最终拍卖的结果是流拍

2018-08-01 14:25:08  上游新闻    参与评论()人

△(2017)皖0302民事案件中的执行裁定书,均为一支笔。

此外,有网友发现龙子湖区法院在执行案中,除上述所扣押水笔外,至少还有3起执行所得水笔。

(2017)皖0302执1034为陈涛与曾富贵民间借贷纠纷案,曾富贵执行标的为10万元;(2017)皖0302执1036为张德勇与柏文乐民间借贷纠纷,柏文乐执行标的为25万元。

在(2017)皖0302执1090之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为王朝贵,被执行人为郑雷,郑雷执行标的为3万元。2017年7月4日,龙子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17日,郑雷向王朝贵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利息每月2%,法院判决郑雷7日内偿还王朝贵借款3万元、利息,以及律师费2500元。

8月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说,上传到淘宝拍卖的是临时聘用书记员干的,该书记员上月已辞职。

该工作人员解释说,2014年该院全年执行案件才300多件,去年把其他区的案件划到该院后,案件量剧增至1600多件,执行法官才10多个人,该院又从其他部门抽调了10多名法官到执行局,“临时聘用的书记员工作失误,搞得乱七八糟,再加上新调的执行法官不熟悉情况,一忙之下就搞错了,我们今天发现这个情况后,已经要求撤销了文书。”

该工作人员说,就此情况已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事情对法院产生了负面影响,“拍卖水笔的事怎么可能发生呢!拍卖八辆车还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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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法院司法拍卖一支笔的执行案由。

在网络上,不少网友调侃说,龙子湖区法院的执行攻坚力度不错,也有网友评论说这是搞了场司法闹剧。能被执行的案件多了去了,能被执行的标的物也不计其数,竟然会动用宝贵的司法资源去执行一支一元钱的水笔。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的观点认为,“执行的手段不得与所追求的目的不成比例,应当遵循比较原则、目的实现原则及利益均衡等内容。龙子湖区法院下达拍卖标的为一支水性圆珠笔的执行裁定书,这种做法显然令人费解也难免引发争议。可能是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才这样滥竽充数。”

张新年律师表示,“下达执行裁定以及司法网络拍卖不是游戏,是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该院如此舍本逐末的做法是一种态度非常不端正的表现,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建议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实习生 戴倩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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