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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寄礼物致歉望失主不追究:给女儿买礼物 交学费

2018-08-01 09:07:29  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小偷给失主寄“礼物”致歉:本可以取更多钱 我见好就收望别追究

近日,王先生乘乐山开往江油的c6302次列车,经停成都南站时发现自己的背包不见了。奇怪的是,王先生报案后第三天,他竟收到了小偷寄回来的包裹求原谅,称他“没取多少钱,我见好就收,希望你也别追究了。”25日,成都铁路公安处乘警,在乐山将小偷朱某抓获。

17日,王先生坐火车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放在了座位后面。背包里面有银行卡、现金、手机以及各种证件。可当他在成都火车南站准备下车时,却发现包不见了,王先生下车后立马报警。

王先生回忆,他的座位是车厢最后一排,这也是他大意将包放在后面的原因。在乘警和他会面的过程中,王先生收到了取款短信:他包里银行卡内的现金,被人取走2000块,提款地点显示在新都某ATM机。

原来,他包内的银行卡上,都写有生日二字,“小偷应该是猜到密码是生日,结合我身份证在取钱了!”想到自己有很多重要证件在丢失的包里,王先生拨通了丢失手机的电话,没想到竟打通了。他告诉对方,现金和手机他都“不要了”,希望对方归还其重要证件。“没想到他答应了,说今天就给我把证件寄回来。”

小偷寄礼物致歉望失主不追究:给女儿买礼物 交学费

王先生抱着侥幸心理,将地址发给了对方。在此期间,他陆陆续续收到小偷取走现金的短信提示,一共被取走了一万多块。当天晚上,小偷还给自己发了一条短信怪罪自己。短信称,“是你自己太大意了,就像故意的,我也见好就收,本来可以取走更多的,希望看在把主要东西寄过来了就别追究了。”

此时,乘警也在紧张地寻找小偷的踪迹,通过监控,乘警锁定了小偷下车地点和ATM取款地点,并确定了其身份信息。

小偷寄礼物致歉望失主不追究:给女儿买礼物 交学费

第三天,王先生收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竟然真的是小偷寄回了自己的证件。里面还有一袋葡萄干,是在新都某超市购买。这也和乘警的侦查不谋而合:小偷从火车上拿走包后,打车去了新都取款,还去逛了超市。

25日,乘警在乐山将小偷抓获。据小偷朱某交待,当天他看着包在最后一排,到站时人比较乱,就拿走了。那天,朱某的女儿过生日,他坐车从乐山老家回来看女儿,看到包就动了邪念。取款后,他给女儿买了生日礼物,还交了学费。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成都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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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手机还想让失主回购警方顺藤摸瓜抓小偷

偷了手机,小偷竟向失主索要500元“赎金”。接到报案后,玄武警方决定将计就计,当嫌疑人来交易时直接将其拿下。

7月13日下午3时,外地游客张先生向后宰门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当天和朋友到南京博物院参观,逛累之后他坐在休息区靠着墙就睡着了。“醒过来就发现放在身边的手提包不见了。包里也没带现金,只有一部手机跟一些证件。”张先生说,手机是一部3000元不到的国产机,但里面保存的工作资料比手机要宝贵得多。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视频资料,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一名穿着蓝衣白裤还戴着眼镜的男子。“他一直紧挨着受害人坐,趁受害人睡着的时候,把他的包拿过来扒开看了一眼,之后就带着包一起走了。”办案民警说。在民警的建议下,张先生尝试拨打了一下自己的手机号码,结果很快就接通了。一男子在电话那头表示,张先生的手机现在在他手里,而这部手机是他刚从一个人手上以300元的价格买的,如果张先生想取回手机,必须以500元的价格来购买。

虽然对方这么说,但民警判断事情没那么简单。“我们将计就计,让张先生先同意交易,并跟对方约定好在南京博物院负一楼大厅见面。”民警说。当天下午5时,嫌疑男子刚现身,埋伏在一旁的民警便发现,该男子不仅衣服裤子跟监控里拍到的小偷相符合,体貌特征也非常相似。确认是盗窃嫌疑人无误后,民警将其控制。经查,该男子正是偷走手机的嫌疑人。

面对民警,嫌疑人王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王某称,他原本把盗得的手机拿到一家手机店想刷机留着自用,但店老板开价300元,远超王某的心理承受范畴。正巧这时张先生打电话过来了,王某便顺水推舟想要将手机再“卖给”张先生。“偷了包,我就去了博物院的洗手间里清点,包里没有现金,证件对我来说没有用,我就把手机留下了,其他都扔到了博物院一个垃圾箱里。”王某交代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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