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法制大队民警朱永正:
他在这个过程中,无事生非,还有嘲笑、讽刺、谩骂的行为,情节非常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一款二项之规定,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定性为寻衅滋事。
随后民警发现,这个犯罪嫌疑人打电话报假警辱骂警察不止这一回。他在某直播平台从6日起到10日之间,又陆续通过直播形式辱骂了两省三地的三个派出所。都是以报假警挑衅的形式最后辱骂公安民警。
想做网红无底线行为已违法
搜集犯罪嫌疑人证据的同时,警方也查到了他的身份信息,犯罪嫌疑人名叫吴某,辽宁凌海人,在当地是个小网红,有点关注率,无业,平时就靠着网络直播打赏的收入为生。为了吸引眼球,他决定做一些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拨打派出所电话报假警,靠这样的行为提高关注度,博取点击率,最终达到牟利的目的,“装疯卖傻就是为了挣钱。”但是他却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此人已被警方抓获。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很多事件在现实生活中匪夷所思,在互联网上关注度却很高。有了互联网之后,为了追求商业价值许多人不顾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观,让传统的违法行为有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互联网事件传播发展的影响程度要远大于现实生活,产生的后果也会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