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扩大相关政府数据用于公证信息核实的共享范围,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让数据多跑路,公证员多服务,群众少跑腿。
五、缩短办证时间。
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增效,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将办理时间缩短至五个工作日,鼓励公证机构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有效满足群众快速办理公证事项的实际需求。
六、为特殊群体免费办理公证。
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免收公证费用。
七、完善公证服务设施。
公证机构在接待大厅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接待咨询和接听咨询电话;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纸笔、适老用品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当事人在受理、办证、送达等环节提供便利。
八、优化窗口服务质量。
明确窗口服务标准,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做到仪容仪表整洁,行为举止规范,服务热情周到。
九、公证机构窗口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
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公证员名单、收费标准、办证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十、开展多方位公证便民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公证服务,完善公证家事法律服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组织公证机构深入社区、乡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满足当事人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服务需求。(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