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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次离婚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8-07-24 09:19:3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行为,将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5月以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明确向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等情况倾斜,并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在向刚需购房倾斜的同时,广东也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行为进行限制。比如,一些人通过“假离婚”获取公积金政策相关利好的行为是被治理的对象。具体措施包括: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和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异地购房提取政策;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应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等。

此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须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歀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缴存职工个人信用档案。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将记录随资金转移接续而转移。

(原题为《广东:多次离婚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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