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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如何末路挣扎:转移年份茅台 找神灵庇佑

2018-07-18 11:55:48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转移年份茅台、找“神灵”庇佑…法院院长张德友的“末路”挣扎

审判机关庄严的法徽上,一架金色的天平熠熠生辉,鲜明地昭示着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执掌法律天平的人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利工具,以贪欲作为“砝码”,那么,这架天平还能公正平衡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2017年12月20日,吉林省纪委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组织审查。历时五个多月的审查调查后,张德友知法犯法、严重违法的行径逐渐浮出水面,其一步步走向腐化堕落的人生轨迹被悉数还原。

博士院长

1965年,张德友出生于长春市二道区的一个农民家庭,上有2个哥哥和2个姐姐。1986年,21岁的张德友考入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当了一名民警,自此跳出了“农门”。

从一个农村孩子到一名“吃公粮”的警察,张德友真正体会到了知识改变命运。1996年,已经成为正科级侦查员的张德友再次返回“象牙塔”——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专业,3年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6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进入沈阳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这一时期张德友最引以为豪,其博士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得到评审组充分肯定,多篇论文在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

法学博士的光环助推张德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2005年从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他先后担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直至省会城市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2006年任白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到2012年任长春市法院院长,张德友用7年时间完成了由正处长级到正厅长级的华丽转身,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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