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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药欲迷晕女邻居 后来事态的发展出乎意料

2018-07-17 13:47:52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男子买药欲迷晕邻居见邻居昏迷后因害怕送医并坦白

日前,由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殷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正式宣判,被告人殷某犯强奸罪,被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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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被告人殷某在北京务工时,在QQ群中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包含“美托咪定”麻醉成分的“昏迷口香糖”以及所谓的“解药”。回到家乡后,殷某出现了下药迷奸邻居李某的念头。

殷某携带淘宝的迷药进入受害人李某家中,见受害人单独在家,遂将“昏迷口香糖”混装入其购买的真实口香糖中并骗受害人吃下。数分钟后,李某觉得身体不适催促殷某离开,殷某见到李某一直未昏倒,觉得“口香糖”没有结果,不敢与其硬生生发生性行为,遂返回住处睡觉。后殷某从邻居处得知受害人已陷入晕厥状态,便与受害人亲属一起将其送医院治疗。为及时医治受害人,殷某自动告诉大夫自己给受害人吃了“昏迷口香糖”,并缴纳了全部诊疗费用。

办案检察官认为,殷某违背妇女意志,经过药物迷奸女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考虑到殷某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断,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殷某接到公安部门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且诚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主动医治并积极承担受害人的诊疗费用,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定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另查明,殷某年幼时妈妈便离家出走,其父患有鼻咽癌,殷某是其唯一的监护人。经县司法局社会调研,觉得被告人符合社区矫正的要求,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综合各方面原因考虑,法院采取了公诉人观点并采取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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