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马某某伙同他人到板桥乡司法所办公室闹事,以工程款未算清、板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未能给出让自己满意的答复为由,在板桥乡司法所办公室内大吵大闹。其间,马某某的手下马某中揪住司法所所长的衣服领子不放,并对其进行辱骂,限制司法所所长人身自由持续1个多小时,三人在司法所中闹事长达3个多小时,直接导致板桥乡司法所无法正常办公。
这还不算,2017年11月以来,马某某带领团伙成员何某德、马某忠、马某福,前后十余次到高家湖村部、高家湖村委会、板桥乡政府会议室、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申控大厅等办公场所,为满足一己私利,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在办公场所采取大吵大闹、辱骂乡(村)干部、掀翻工作人员办公室内办公桌、冲撞板桥乡政府会场、限制乡(村)干部自由等违法行为,企图达到自己的目的,每次闹事长达3小时之久,严重影响了板桥乡政府的办公秩序。
强行侵占安置房
近年来,吴忠各乡镇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过新农村建设,农民们都搬进了楼房。高家湖村的建设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该村一半的耕地、村民地皮被征用,并分到了农民安置楼房。而马某某家的宅基地及耕地并不在此拆迁、征用行列中。
2014年3月,马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通过煽动不明情况的村民到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高家湖村同心街路段,以打土坝、辱骂及采取暴力的方式,要求政府将自家未在拆迁计划的房子征掉。由于马某某等人强行阻拦,正在施工建设的利通区高家湖段同心街路段工程被迫停工长达半个月之久,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造成了施工方的财产损失达20多万元。
同年7月20日,马某某伙同团伙一成员虚构事实,欺骗受害人马东(化名)称位于吴忠市利通区高家湖村安置楼二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顶账房,与马东签订购房合同,并以16.2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楼房出售给马东。马东支付了14.2万元房款后一直未得到该套楼房屋手续,每次索要,马某某始终以房屋手续未办完为由推脱。4年了,马东钱花了,房子却成了纸上画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