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国和欧盟将就安全和防务政策保持高层交往,通过政策对话机制加强沟通、促进合作,积极拓展双方人员培训和研讨交流,保持反海盗护航、国际维和等领域的合作势头。
7.中国和欧盟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双边和国际层面的人权交流,包括在联合国人权机制下的交流。双方欢迎七月份在中国举行的人权对话。
8.双方坚定致力于打造开放型世界经济,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抵制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推动更加开放、平衡、包容和普惠的全球化。双方坚定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并承诺遵守现行世贸规则。双方还承诺就世贸组织改革开展合作,以迎接新挑战,并为此建立世贸组织改革副部级联合工作组。
9.双方认可经贸高层对话在指导和促进中欧经贸关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欧盟注意到中国近期致力于改善市场准入和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扩大进口,期待这些举措得到全面落实并采取进一步的举措。双方致力于在双边贸易和投资领域确保公平和互利合作,并将合作解决各自企业面临的市场准入问题。
10.双方将继续推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倡议对接,包括欧洲投资计划以及扩大的泛欧运输网络,并通过兼容的海陆空运输、能源和数字网络促进“硬联通”和“软联通”。双方强调该领域合作应改善亚欧互联互通在经济、社会、财政、金融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性。该合作应基于市场规则、透明原则,为所有投资者提供开放采购以及公平竞争环境,合作也应遵循现有国际准则和标准、各自的国际责任和项目受益国的法律,同时要考虑受益国的政策和国别情况。
11.双方欢迎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取得的进展,以及第三届主席会议、第三次互联互通专家组会议和投融资合作专家组第三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双方将与欧盟成员国和利益攸关方协商,加快实施商定的试点项目。双方将落实中欧互联互通平台第三届主席会议确定的《中欧互联互通平台近期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推进中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