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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悬赏“一错千金”惹纠纷 一审判令其支付挑错方1.8万

2018-07-09 17:50:0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关于悬赏广告的挑错时间,法院认为广告中并未明确特定期限,且发布该广告的微博至诉讼中仍可查看,说明悬赏广告仍然有效。张义关于超出悬赏广告规定时间、超出诉讼时效的答辩意见,法院未予采信。

  关于错误范围,法院结合广告原文文义、整体内容认定错误范围应指知识性错误。针对提出的172处错误,白平认可其中一般政治性错误、叙述不符合事实的28处错误为知识性错误。

  关于专家鉴定意见,法院认为王卯根、张仁一直从事语言文字学专业教学研究,张仁亦担任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及山西省语委办特聘顾问,具备对语言文字规范使用专业知识和评判能力。尽管名称使用“鉴定”二字,但从内容表述及专家到庭说明来看,应属于专家意见,与具备鉴定资质的人员出具的鉴定报告不能完全等同。审理中,双方协商选择的鉴定机构无法对委托事项进行鉴定,白平单方委托专家出具意见系受客观情况所限,不能仅以单方委托否认该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张仁虽因年龄身体状况未到庭接受询问,但另一专家已到庭对认定依据、过程、方法进行解释说明,故可以认定专家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法院认为《带三只眼看国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文学作品,而是一本通俗的知识性读物,故其不能按照主观意志虚构人物、地名、故事等,而应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并尽量真实、客观、准确地传递相应知识,不应当误导读者,故在对该书内容是否存在知识性错误的判断上,可以适用《图书编校质量差错判定细则计错表》标准。同时,法院也指出尽管是知识性读物,并非每一处每一字均涉及知识性内容,故在进行判断时应尊重作者的写作自由和创新,不否认作者个人的审美体验和个性表达,不禁止作者合理的联想和演绎,更不会以学术著作的论证标准对其予以要求,而是结合作者的写作目的、语境等情况综合考量。

  法院结合专家意见、《图书编校质量差错判定细则计错表》,兼顾上述原则对错误进行了认定。最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带三只眼看国人》存在知识性错误18处,并按照张义悬赏广告中的承诺,按照一错1001元的标准,判决张义向白平支付18018元。

  今天的宣判,张义本人到庭,宣判后白平代理律师表示要上诉,张义表示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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