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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倡导“复婚不办酒席”引热议 当地这样说

贵州天柱倡导“复婚不办酒席”引热议 当地这样说
2018-07-04 09:05:45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贵州天柱县发文倡导“复婚不办酒席”

指导意见出台后引发争论当地称农村存在滥办酒席不良风气指导意见并无强制性处罚措施

近日,贵州省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出台《天柱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等规定引发网络热议。昨日,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回复北青报记者称,当地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使人情消费负担过重,当地为维护群众利益,文明办出台该指导意见,但意见主要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约束。

复婚不准办酒席?

6月22日,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出台《天柱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当地操办酒席情况做出规定。《意见》指出:除婚嫁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视为违规酒席,并且对具体婚嫁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初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为他人操办婚嫁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关于酒席规模,《意见》也做出规定。操办婚嫁酒要简化仪式、注重节约、文明操办,控制婚宴规模,一般不能超过20桌(10人为一桌),双方合办的不能超过30桌。在乡镇(街道)集中治丧点操办丧事的不超过3天,其他地点原则上不超过5天。

对于符合规定操办的酒席也必须填写相关材料提前15天申报。北青报记者从该意见上看到,《意见》规范范围是居住在本县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含流动人口),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村居、社区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当地办酒风气日盛

天柱县此《意见》出台后引发不小争议。有人认为,民间请客办酒是风俗,不应该用行政手段禁止,但也有一些贵州人对该意见表示支持,称当地巧立名目办酒的行为盛行,确实给百姓增添不少负担。

来自天柱县的杨晓燕(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家乡办酒席的情况确实很多。“有些家里生了四五个孩子,就办四五次满月酒,一些没办过酒的孤寡老人也得次次去送礼。还有的人买了新房要办一次酒,几年后再买一套又办一次,给亲戚朋友造成很大经济负担”。

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该意见是深入农村调查后作出的,现农村办酒名目繁多,村民打工务工有些余钱,多花在了送礼上,有苦难言,群众希望党委政府能出面规范引导,倡导节俭办酒,减轻群众负担。

北青报记者查询后发现,除天柱县外,贵州多地都曾出台过有关操办酒席的相关规定。据贵州媒体2015年报道,贵州安顺滥办酒席盛行:“打院坝要吃酒席、母猪生崽要吃酒、甚至赌博输了也要吃个‘落难酒’”。为此,当地出台多项措施开展整治滥办酒席行动。

当地称只是指导意见

此外,该《意见》对各乡镇(街道)以及各职能部门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该《意见》涉及到的大多数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宣传教育工作,且并未出台具体的违规惩处措施。

昨日,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回复北青报记者,因为农村各类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使人情消费负担过重,导致一些群众因送礼致贫、送礼返贫。为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倡导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当地出台了该指导性意见,主要通过村规民约来约束、规范村民办酒行为,减轻群众送礼负担。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违反这项规定并无强制性处罚措施,都是当地村民村委会协商后自己规定的,各村按当地实际自主制订,情况不一。

文/本报记者杨凡实习生张月朦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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