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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全面清理“奇葩”证明 司法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

2018-06-29 13:34:05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针对奇葩证明的清理再度加码。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今日(6月2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将一律取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由司法部组织实施。

傅政华介绍说,本次专项清理有三个重点:

一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初步统计,现在有效的部门规章是2700多部,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更多,其中一些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没有法律和行政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了证明事项,或者在法定证明事项之外增加了证明材料。由于地方无权清理这些事项,所以需要由制定部门予以清理。

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设定的,或者增加的证明事项。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办理群众和企业申请许可、登记、社会保障事项时,擅自增加证明事项,要求申请人出具与其单位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者提高证明要求。“这些都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了麻烦,都是反映最多的问题,地方做过清理,但是我们认为这些清理仍然不彻底。”傅政华说。

三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但是可以被代替的证明事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通过法定证照、书面承诺、网络核验证明或者可以被其他材料涵盖的以及代替的,需要由地方和部门提出取消的建议,并且通过修订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取消。

“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以直接取消的要做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步启动修改和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对应当取消但是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但是要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傅政华说。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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