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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致幻砍死儿子 江西高院公布十大涉毒典型案例

2018-06-25 15:59:25  江西高院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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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松章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被告人零口供,被判死刑,最后认罪伏法

(1)基本案情 2013年7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陈泽鑫在江西省湖口县君安酒店提供50克甲基苯丙胺给吴建兵,吴建兵当场以每克90元的价格贩卖给姚书保(已判刑)。2013年9月17日,被告人唐松章携带甲基苯丙胺,乘坐梁振忠的车牌号为粤SA523E的本田锋范小轿车,于当晚12时许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出发,次日中午12时许到达江西省景德镇市,并入住景德镇市豪门大酒店6006房间,当日17时许,公安机关在景德镇市豪门大酒店将被告人唐松章、梁振忠抓获,并当场从该两人住宿的6006房间内的查获疑似毒品7袋。经鉴定,被查获的疑似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从茶几月饼盒内查获的1袋疑似毒品净重470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2.02%;从茶几香烟盒内查获的3袋疑似毒品净重17.1300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59.44%;从保险柜内查获的4大袋疑似毒品净重为3672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2.92%。从保险柜内查获的2个小袋疑似毒品净重235克,甲基苯丙胺含量66.95%,当日下午陈泽鑫前来景德镇市豪门大酒店停车场找司机梁振忠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吸毒致幻砍死儿子

吸毒致幻砍死儿子

2013年9月17日凌晨,被告人王钦江为贩卖毒品,通过中国农业银行ATM机汇款9000元钱至陈泽鑫的账户上,以每克220元的价格向唐松章购买甲基苯丙胺40.9克,王钦江于当日下午19时许发短信给唐松章问询“钱我要不要打给你,”因唐松章被抓毒品未能交易完成,王钦江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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