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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摔失主手机 失主好话说尽、苦苦哀求

2018-06-23 15:10:37  大河报    参与评论()人

小芳说,当时她也顾不上这么多了,两个人拿着手机慌乱之下逃开了。而中年妇女还在身后骂骂咧咧地追了一段,所幸没有追上。

事后小徐花300元换了个屏。维修师傅说,很少见到屏幕摔得这么厉害的,估计里面的一些性能也会受影响,只是目前还检查不出来。

小芳说,机主小徐本来就是个比较内敛的姑娘,“事情曝光后很多人说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太懦弱,可我们当时急着上班,只希望通过协商拿回手机。

另外,也怕节外生枝被那个女人讹诈。”如今,事情曝光后,两位姑娘说,事已至今,她们也不想追究那个中年妇女的责任,只是希望大家在碰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据了解,此事发酵后引起了海曙警方的重视,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律师:

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陆旦分析说:

首先,这个捡到手机的女士拾得了手机这个遗失物,但对该手机其并不拥有所有权。所以,当失主找到她要求归还时,她有义务进行归还。

而在归还过程中,在双方你情我愿的前提下,失主可以给捡到者一定的补偿。如果失主不愿意,捡到者则不可以强行索要,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她有义务、也是必须要归还的。

如果,捡到失物的人不归还,则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如果失物价值超过了5000元,则涉嫌非法侵占,捡到的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失主可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大家以后碰到类似情况,首先需要固定证据,对方身份信息的确认,而固定证据的最好方式就是报警求助,让警方介入给双方做笔录。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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