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引述这段,只是想说明两点:其一,外婆并不是方言,而是普通话,解释“姥姥”的时候就用到了“外婆”,可见,外婆是大家都能理解的通用语,在词典中是不能用方言解释方言的,除非方言已经成为了通用语。
其二,姥姥本来也是方言,或者说,既是方言,也是普通话。如果说,因为“外婆”是方言而不能进教材,那么,恐怕“姥姥”也有方言的嫌疑。
顺便说一下,如果从语义上分析,“外婆”可能比“姥姥”更能清晰地表达当事人的身份。
我们知道,中国人的称呼不仅仅是称呼,更是一种身份的确认,用称呼来标示关系的远近亲疏。
比如,内亲和外戚是不同的,内是同姓,外是不同姓,内是父族,外是母族。“外婆”的“外”,就是准确地表明了身份。
▲市民投诉获得的回复
方言和普通话到底是什么关系?
事实上,和许多人的想象不一样,方言和普通话的关系并非彼此对立,互相排斥。历史地看,汉语言一直是双轨的,一面是民族共同语,一面是方言。二者并行不悖。
《论语》记载,孔子当时和弟子们讲《诗》《书》用的就是雅言,执行重要典礼、仪式的时候,也要用共同语——雅言。回到家中,则讲当地方言。
也就是说,共同语在公共场合使用,方言在家人之间,或者村里乡人的相聚场合使用,这就是中华文明自古以来双轨并行的语言现象。这种现象在人类文化史上都是很独特的。
上古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称为“雅言”,到了汉代称为“通语”,明清时代称为“官话”,民国初年称为“国语”,新中国以后叫“普通话”,名异实同,本质上都是民族共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