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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贩毒同获刑 女友线上收毒资男友线下贩毒

2018-06-21 12:06:0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庭审中,龙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晓兵、霍欣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其中,王晓兵四次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12克,霍欣萍三次非法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2.21克,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王晓兵辩解说,贩卖毒品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自己愿负全责,与女友霍欣萍无关,她只是被动服从,请求法院不要追究她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霍欣萍在共同犯罪中,对促成毒品交易起到积极作用,并代为收取毒资,是王晓兵贩卖毒品的共犯。本案不区分主从犯,王晓兵为霍欣萍的辩解意见无理,法院不予采纳。王晓兵、霍欣萍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晓兵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霍欣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王晓兵、霍欣萍均表示服判不上诉。王晓兵对办案检察官说:“我之所以会有今天的下场,都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带来的恶果,现在只希望在狱中好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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