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6月19日讯,徐州一对夫妇在家中行医,接诊一名患病的3岁半男童后,在没给孩子做皮试的情况下就输液治疗。最终,孩子因急性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夫妇二人则因非法行医罪获刑。
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全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审判的部分精品案例,以案释法。其中开发区法院审理的这起"黑诊所非法行医致男童死亡"的案例,让人警醒。事件起因于:王玲带着儿子张启明到陈厚德家中看病,但陈厚德和妻子在没给孩子做皮试的情况下就输液治疗。最终,孩子因急性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陈厚德夫妇二人则因非法行医罪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陈厚德在2012年7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2013年1月,陈厚德在家中加盟开设药店,并办理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015年3月18日12时许,村民王玲带着儿子张启明到陈厚德家中请其看病,由陈厚德检查听诊后,李翠翠直接为张启明配药,在未对张启明进行头孢曲松钠皮试的情况下,李翠翠实施了静脉注射输液。
张启明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药物过敏反应,陈厚德、李翠翠立即进行抢救治疗,他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日14:10张启明由120急救车送入医院抢救,当时张启明意识丧失,无自主呼吸及心跳,双瞳孔散大固定,心电图呈直线,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6:05医院停止抢救。经警方物证鉴定所鉴定:张启明符合急性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陈厚德、李翠翠行医的场所,就是他们自己家、个体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两夫妇在家中非法行医的时间从2014年持续到2015年3月事发。警方还发现,李翠翠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案发后,张启明的父母单独提出民事诉讼。开庭之后,经双方协商,陈厚德、李翠翠夫妇共赔偿张启明父母人民币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