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实施意见还从审判执行等多方面入手,对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合法化进行了严格规制:被告对主体或事实有争议一律强制职业放贷人本人出庭核实;凡被告抗辩原告存在“当头抽利”或“隐性高利”“利息转汇他人”等故意隐瞒借款人已还本付息等高利贷情形的,一律核查比对其他案件事实认定或被告抗辩;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职业放贷人员有存在“套路贷”、高利转贷、暴力索债等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审执过程中发现3次以上为职业放贷人代理民间借贷诉讼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院应当将相关情况抄告司法局等。
4月23日,玉环法院与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人民银行等7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协同整治“职业放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局面。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首例“套路贷”案件。
5月28日,玉环法院与县地税局、县国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人民法院协助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会议纪要》,法院将协助税务机关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这次“跨界”合作,不仅能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放贷的整治力度、提升债权人合法放贷意识,更能防止地方税源流失、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呼吁:建立联动惩戒机制
职业放贷人的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及经济发展,特别是高利贷、“套路贷”等不法放贷会引发刑事犯罪及社会治安问题。
5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包括职业放贷人在内的非法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