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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至教师被打 涉事副局长已被免职

2018-06-15 21:26:0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成都6月15日电(李建军) 6月15日,记者从乐至县委宣传部获悉,6月8日晚发生在资阳市乐至县的“教师被打”事件相关涉事人员已被严肃处理。

  6月10日,乐至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舒向春、刘剑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6月15日,乐至县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刘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县委、县政府决定免去刘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屋征收局副局长职务。乐至县教育局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舒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被打教师。

  6月8日,有网贴称,因在校期间管教了上课耍手机、在校谈恋爱的违纪学生,资阳市乐至中学一名班主任6月8日晚接到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邀约后,被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暴打。6月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也称,因处理学生上课耍手机等违纪问题,被学生家长报复。事后了解到,殴打他的人还包括乐至县住建局的公职人员刘剑。

  6月10日,有媒体从乐至县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及乐至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了解到,杜某被打属实,涉事学生家长系乐至县两所学校的老师,刘剑系乐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局副局长。

  资阳市乐至县委宣传部发给四川当地媒体的情况说明中称,6月8日20时36分,乐至县公安局接警称,在天池镇文庙沟“一品肥牛”楼下发生打人事件。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查,当晚,乐至中学高三14班某学生家长舒某、张某某与该班班主任杜某在“一品肥牛”楼下见面时,因双方言语冲突,与舒某、张某某同行的舒某某、刘某将杜某打伤。事发后,乐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迅速调查处理。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舒某某、刘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教育部门及时安抚被打教师;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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