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手机赌博不是法外之地,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构成聚众赌博罪;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也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目前,荆门警方对网络游戏平台以棋牌、捕鱼等游戏为名从事变相网络赌博行为,将依法持续予以坚决打击。
“除开设赌场的公司、运营者外,警方也将对相关涉赌人员依法打击处理。”办案民警提醒,广大网民应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网络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