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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现3万亩“私家湖泊” 省市县政府都拆不掉

2018-06-12 06:1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长沙6月11日电题: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史卫燕、丁春雨

夏顺安建造的矮围一角(5月10日无人机航拍)。新华社发(张笑宇 摄)

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道堤坝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所建,曾被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对洞庭湖私人矮围破坏生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国家湿地成了“私家湖泊”

被誉为“长江之肾”的洞庭湖,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重要湿地。5月中旬,记者从益阳市沅江漉湖芦苇场抵达洞庭湖腹地,发现一圈高高的堤坝横亘湖中,一眼看不到尽头,围挡成一个独立的世界。

经多方求证,记者得知,这个巨型堤坝是目前洞庭湖中最大私人矮围,其位于洞庭湖的下塞湖区域,横跨岳阳、益阳两市,沅江、湘阴、汨罗三县。

据漉湖芦苇场有关负责人介绍,洞庭湖涨水为湖,落水为洲,漉湖芦苇场被誉为“江南第一苇场”。上世纪90年代开始,当地政府将芦苇地陆续承包给企业老板。2001年,由于芦苇市场低迷,私营老板夏顺安发现其承包的芦苇地不太挣钱,于是建堤圈地,在里面种树、养鱼。

“他这样做等于把国家的湿地变成了自己的‘私家湖泊’。”当地群众告诉记者,矮围建起来以后,他们再也无法自由进出捕鱼,芦苇也不能收割。从开始建设算起,“夏氏矮围”已侵占洞庭湖湿地17年之久。

老百姓更为忧心的是,自从夏顺安的巨型矮围建起来以后,当地防洪压力加大,鱼类也减少了。“上世纪末,我在这里见过江豚,夏家的矮围建起来之后,江豚就再也没有来过。”当地一位渔民说。

几经周折,记者登上堤坝。洞庭湖此时已值涨水季节,堤坝外湖水浩浩汤汤,而堤坝内,芦苇一望无际。矮围上,猪、牛、羊成群,牲畜粪便无处不在,将洞庭湖湿地变成养殖场。

工程车在矮围上挖沙(5月10日摄)。新华社发(张笑宇 摄)

沿着矮围,记者发现堤坝上多处堆放砂石,还有两处非法砂石码头。就在草尾河漉湖段的河长公示牌对面,大型挖掘机正将堆放在矮围上的砂石往排队的货车里倒。在另一处非法砂石码头附近,有多艘四五层楼高的大型挖沙船停靠,满载砂石的运砂船正往湖中驶去。

多次整治依然不为所动

“根据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开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都是被禁止的。夏某可谓条条都犯,如果证实有挖沙、采矿等活动,问题就更严重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副局长万献军说。

事实上,“夏氏矮围”早已被各级政府部门下令整改多次。

2014年,这个洞庭湖上的巨型矮围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公开报道显示,这个矮围呈封闭状,据水利部门测量,矮围围堤周长达17公里,堤高33.5米至35.5米,顶宽8米至15米,底宽约80米。2015年,因其违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厅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采取措施。2016年,沅江市出台《沅江市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但记者调查发现,整治措施没有严格落实,超级矮围的破坏性影响依然存在。

根据上述沅江市洞庭湖矮围拆除方案,闸口必须全部拆除。2017年5月7日,当地对“夏氏矮围”位于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境内一高约16米、长约70米的节制闸实施爆破拆除。但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节制闸爆破地仅可见一条约1米宽的小水沟将堤内外的水连接。

沅江市规定,以闸口为中心拆除矮围堤坝总长度的20%,达到与大湖相通。记者在现场看到,此节制闸周围的堤坝纹丝未动。闸口所在的沅江市漉湖芦苇场一干部说,拆除的堤坝换了个位置,不在闸口附近。而当记者跟随他到达所谓的拆除处时,发现这里原本约30米高的堤坝,仅比周围堤坝矮了2米左右。

沅江市还要求拆除矮围中的附属建筑物,但记者见到矮围内多栋两三层建筑完好无损,没有一丝要被拆除的迹象。

记者问为何不按沅江市制定的拆除实施方案执行,这位干部表示,操作中确有调整,不过是“上面”同意了的。记者追问,是否有文件等资料证明,这位干部避而不答,却说“反正这是通过了验收的”。

拆除矮围为何如此之难?

近年来,湖南大力拆除洞庭湖区非法矮围,“夏氏矮围”能够不为所动,记者发现,其根本原因还是背后复杂的利益纠葛。

夏顺安告诉记者,到2014年才有政府部门表示其矮围不合法。“我长达13年违法,陆续投入了近2亿元,你们怎么才发现?”据此,他认为历史责任不应由自己背负,如果要清除矮围,政府必须进行补贴。

漉湖芦苇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芦苇场仅将芦苇地承包给夏顺安,但从未允许其在承包地建设矮围。可事已至此,光拆除费用就要几千万元,谁来出这个钱?

记者查看夏顺安与漉湖芦苇场签订的《湖洲租赁承包合同书》,发现上面写着“承包费根据市场行情,价格实行一年一定”。2014年至今,夏顺安承包的下塞湖没有上交过承包费。

既然夏顺安拖欠承包费,已经违约,政府为何不终止合同?漉湖官员回复记者称“要人性化操作”,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具体情况,以前状况好的时候,夏顺安帮助芦苇场做公共事业、场里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出了力。至于他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是另外一回事。

“我和当地干部交流的时候,发现他们有畏难情绪,不敢对他依法处理。”益阳市一位知情的干部告诉记者。

矮围上挖沙留下的坑洞(5月10日摄)。新华社发(张笑宇 摄)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夏氏矮围”的问题具有代表性,洞庭湖长期以来承担着生产和生态两大功能,由于利益驱使,在部分区域破坏了生态平衡。要使洞庭湖恢复碧水蓝天,必须破除地方上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

中科院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站长谢永宏等专家分析认为,对“夏氏矮围”的处理,应着眼于水利防洪、生态环境、当地民生,尽快落实拆除费用,明确追责措施,制定了方案就必须严格执行。

据记者最新了解,督察开展后,当地政府已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6月上旬,益阳市组织59台大型机械和4艘作业船只,计划20天内拆除全部剩余围堤,并严查该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和失职渎职行为。(参与记者张笑宇、陈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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