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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

2018-06-04 11:38:36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重庆市纪委监委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力量,人员由改革以前的8人增加到14人,增长近一倍,并在人员结构上选优配强,重点选拔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干部到干部监督室工作。“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权力更大、责任更重的实际,我们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提高自身免疫力。”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表示。

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人先正己,始终保持内部监督高压态势。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加大日常谈话提醒力度,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这次组织谈话,让我出了一身大汗,是警醒更是信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今年年初,天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收到反映某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的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经研究决定采取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

谈话函询后,该同志作出深刻检讨并决心整改,前不久,干部监督室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该同志工作状态大有起色,收到了良好的“治病救人”效果。

有效的监督还离不开良好的制度机制。“我们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有关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要及时向干部监督室移送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情况。”江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内部监督方面,该省列出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说情干预的9种情形,明确了报告和登记备案的方法和责任,并构建严格规范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将责任压力传递到每个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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