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谎称招聘童星网络诱骗女童,男子犯猥亵儿童罪获刑11年
@人民法院报5月29日消息,谎称招聘童星,诱骗被害人通过QQ视频聊天裸体作出淫秽动作,共计猥亵儿童达31人,5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成飞犯猥亵儿童罪获刑十一年。据悉,这是全国首次为保护未成年人,对利用网络猥亵儿童犯罪进行严惩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蒋成飞虚构公司和身份,谎称自己代表“星晔公司”“长城影视”“艺然童星工作室”等单位招聘童星,在QQ聊天软件上结识女童,以检查身材比例和发育情况等为由,要求被害人在线拍摄和发送裸照,并谎称需要面试,诱骗被害人通过QQ视频聊天裸体作出淫秽动作,对部分女童还以公开裸照相威胁,逼迫对方与自己继续裸聊。现已查明被猥亵儿童达31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成飞为满足性刺激,明知被害人曹某等多人系不满14周岁的儿童,借助网络通信手段,精心编织骗局,利用未成年少女社会阅历尚浅,施以哄骗、引诱、迫使,强迫多名被害人在视频中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做出淫秽动作,以供其观看,满足淫欲,而且还将聊天视频留存在其笔记本电脑硬盘、U盘等储存介质里。蒋成飞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猥亵,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蒋成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部分犯罪已经着手实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连线法官
该案一审宣判后,本报记者采访了主审法官王萍。王萍指出,该案中,被告人蒋成飞通过网络诱骗不特定被害人作出特定动作,对自身实施猥亵行为,虽然与传统的猥亵行为有一定区别,且没有进一步的强迫、威胁或传播的行为,但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猥亵儿童罪侵犯的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易受伤害的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被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仍实施猥亵行为。因为儿童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认知、判断能力,故猥亵儿童中的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的,也可以是非强制的;既包括行为人主动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也包括迫使或诱骗被害人对自身实施猥亵行为;既包括在同一空间内身体的直接接触,也包括通过网络在不同空间内的非直接接触。从蒋成飞诱骗被害人的数量来看,多达31人,且遍布全国各地,多数被害人未满12周岁,最小的不到10周岁;从其诱骗的次数来看,其中多名被害人被诱骗两次以上;从其猥亵内容来看,其行为对被害人幼小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种伤害甚至可能伴随被害人一生,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权和隐私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与公序良俗,故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蒋成飞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