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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男孩擅自开公交车 撞伤一大学生

2018-05-28 10:34:11  西安网    参与评论()人

母亲:从小喜爱车,但从没摸过

27日下午,记者在湘潭交警支队雨湖交警大队见到了周浩的母亲石女士。据其介绍,很早之前周浩就表示了想做公交车司机的想法,但石女士并未意识到孩子会做如此疯狂的事情,"当晚接到通知后我和他爸爸都蒙了,根本没想到他会去做这种事"。

石女士说,目前正就读初一的周浩,对车辆非常痴迷,只要有空闲,就在家研究汽车,看很多的汽车资料。"他说他喜欢公交车,以后想当司机,我就说,那你就好好学习,以后再做。"石女士说,周浩平时性格内向,甚至有些自闭,爱好之一就是坐公交车,"他真的很喜欢公交车"。

对于周浩开车的技术,石女士表示周浩没有任何驾驶经验,从未摸过车,也没学习过驾考。"家里也是半年前才买的汽车,但不可能让他碰的。"石女士说。

肇事少年:拘留20日,但不予执行

针对周浩的行为,27日,湘潭交警支队雨湖大队发布处理结果:周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给予其10日行政拘留处罚;周浩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10日行政拘留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周浩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20日行政拘留处罚,并处以500元罚款。

由于周浩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给予周浩处以2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27日,涉事的106路公交所属的湘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回应称,5月26日晚,周浩趁夜间安保巡逻人员巡视空档,擅自打开停放在一环东路的106路公交车门应急阀,进入车内翻找出车辆钥匙后,盗开了公交车。周浩当晚是通过查看交通APP软件,发现该车辆未运行,遂萌生盗开该公交车辆"过瘾"的念头。公交公司党委召开紧急会议,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公交车驾驶员朱志光未按规定带走车辆钥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日生效;河西公司夜间安保巡逻人员蔡杰、周伟东工作出现重大疏忽,予以下岗处理,并接受调查;河西公司值班经理陈亮及夜班安全管理负责人张进监管不力,予以停职处理,并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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