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陕西榆林判决“4•14”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8年4月,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决吴某、薛某某、闫某某、许某某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边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2月份以来,薛某某、闫某某、吴某、许某某等人自称消费时报社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除薛某某为记者外,闫某某、许某某、吴某均不是记者。
四人先后以订报、拉赞助、不发表负面报道等方式敲诈勒索贾某某等人4次,敲诈金额21000元。
5.陕西咸阳查办“3•0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7年3月8日,吴某等4人持英才网“新闻采编证”“新闻调查证”到沣西新城公安协调办公室办公区,声称要调查关于咸阳市秦都区某村土方车被公安机关扣押一事并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工作人员发现4人所持证件并非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正式记者证,并存在以记者身份索要钱财情况,于是报请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展开侦察。经查,2016年10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吴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诈勒索单位及个人钱财,共查实案件11件,涉案金额数十万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查办中。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王佳宁)今年以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净网2018”“护苗2018”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至3月,全国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26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