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穿山甲被解聘 当事人以为越南允许食用穿山甲
原标题:跑到国外吃穿山甲,就没事了吗
到国外吃穿山甲事件表明,追责不应该止步于公司内部处理,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介入调查,依法追责,彻底堵住一些人跑到国外吃野味的侥幸心理。
“在岘港(越南城市)吃穿山甲果子狸、蛇。最好吃的是穿山甲血做的炒饭!”因为一条“晒食谱”的微博,某知名房产公司一下属公司负责人将面临被解聘的境地。
5月20日,该公司在官微发布《声明》,称此事“暴露了公司在员工行为管理和价值观教育上仍然存在疏忽和漏洞”,表示将“加强培养员工环保意识”。
尽管该负责人自述“误以为”当地允许食用穿山甲,自己是出于“对常识的缺乏和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才犯下如此错误,但将问题归于“不察之过”、“无心之失”,显然有避重就轻之嫌,并不能让人信服。
穿山甲并非仅仅在中国属于保护动物,在东南亚各国(包括越南)都受到法律保护,于2017年1月开始生效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亦禁止任何穿山甲的国际贸易活动。
近年来,中国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不仅严查国内的非法猎杀行为,也坚决斩断穿山甲走私通道,每年都要破获大量的穿山甲走私案。可以说,这早已属于一种常识,并不存在任何理解接受的困难。
食用穿山甲被解聘
此外,作为一家一向重视生态环保事业的企业,该公司还曾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由社会公益力量建立并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公益基金会,社会影响广泛。
然而,作为下属公司高管居然全无环保意识,不仅跑到境外去食用穿山甲,还不无炫耀地发了微博,实在令人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