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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整改提出两大困惑 律师:不应笼统禁止刑满释放人员开网约车

2018-05-17 04:26:01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交通运输部下一步要指导各地加强事前准入把关,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网约车平台应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主体责任。

刑满释放人员能否开网约车?专家:不能笼统的完全禁止

除了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在昨天公布的公告中,滴滴出行还提到两个在目前整改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其中一个问题在于,目前滴滴已和公安机关合作,对注册司机进行背景筛查,防止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记录的人进入平台。但从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例如就业权的角度看,对于不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可以给他们成为网约车司机或者顺风车车主的机会呢?

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看来,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像国外对司机进行犯罪记录背景审查,不是笼统的完全禁止,但也会有特别设置:即针对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犯罪等类型的犯罪前科的人员进行限制。如果每一个行业都强调自己的特殊性,甚至在法律之外自行设置门槛,拒有前科者于门外,有前科者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而重新犯罪的可能就会越来越大。所以,对于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犯罪前科之外的人,我是建议给予其浪子回头的机会,不能仅仅因为“可能犯罪”就随意剥夺一群人基本的就业权利。”

顺风车上是否应该装监控?专家:科学的管理机制是前提

滴滴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探讨在顺风车上“装监控”的可能性。为了方便在发生车内纠纷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取证判责,滴滴提出,是否可以考虑在获得授权并明确告知用户的前提下,对每个行程全程录音?如果未来要增加车内视频监控功能,可能还会需要向用户要求更多的隐私授权,这样的措施,用户又是否可以接受?那么,如何在用户隐私与安全两者间求得平衡?

邢鑫认为,这需要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机制:“科技是把双刃剑,安装监控设备,如何管理和保护监控设备采集到的音频、视频,也考验着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运营能力。安装监控设备能厘清法律责任、保障安全的同时,因监控视频、音频非法外流导致的隐私泄露也屡屡出现。因此,网约车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不仅要明确法律授权依据,还应设立相关法规,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管理机制,明确主体责任人和使用权限,这样才能有效消除监控内容非法泄露、使用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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