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围绕“资金流、信息流、人流、物流”四方面要素,通过对低层“网头”王某的资金动态进行追踪分析,绘制资金流向图,呈现可疑账户并推断账户持有人在该案中的作用,从而呈现“维卡币”传销组织的基本架构。
经过60余天艰辛梳理,一个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境外国家的跨境网络传销团伙浮出水面。
传销组织
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参加
办案人员掌握了“维卡币”传销的基本情况及盈利模式。“维卡币”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鲁某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境内,对外宣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该组织声称“维卡币”升值空间大,诱骗他人投入巨额资金到其设立的网站,并设立门槛,会员一旦注册不能退会、不能退款,但不会事先告知,具有欺骗性。
据介绍,要成为“维卡币”组织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缴纳不同级别的“门槛费”获得相应级别激活码,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即入门级130欧元、进阶级530欧元、专业级1030欧元、高管级3030欧元、大亨级5030欧元、至尊大亨级12530欧元、节日大亨级18830欧元、二合一套餐31330欧元、三合一套餐36330欧元,其中30欧元为入会的手续费,以欧元为计价单位,固定欧元汇率为1:7.7。
由此可见,“维卡币”组织实质上系要求参加者支付相应金额购买激活码以获得加入会员资格,并按照投资的金额及先后发展的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参加的传销组织。
在公安部经侦局、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发现:全球“维卡币”开户总数1077余万个,中国内地开户数147余万个。全球激活码总数达480万个,约158.59亿欧元;中国内地激活码总数142万个,约19亿欧元,其中已使用的激活码总数76万个,约9亿欧元。该组织最高层鲁某到倪某某(香港人,在逃)至本案嫌疑人王某层级达79层;通过对涉案资金的动态追踪、分析,调查嫌疑账户2万余个,分析账户数据2000余万条,查明“维卡币”传销组织在中国境内有27个资金池账户,查扣、冻结涉案资金共计约16.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