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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还被盗手机 失主凭购机发票等证明材料领取(2)

昆明发还被盗手机 失主凭购机发票等证明材料领取(2)
2018-05-13 09:00:35 云南网

“在侦查工作中,昆明警方组织警力分赴广东、浙江、湖南等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对扣押的涉案被盗赃物逐一进行比对核查,最大限度查找受害人。”公交分局副局长李贤福介绍,除了将第一批查证核实的400余部涉案手机及物品集中发还给受害人,昆明警方还在公交分局设立涉案物品发还点,全天开展核查、认领、发还工作。“在去年8月至今年1月23日期间丢失手机的市民,可携带购机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立案回执单到公交分局核查认领,外地受害人可以选择通过快递的方式,领回被盗抢的涉案物品。”

此外,对“809”专案的其余涉案被盗赃物,昆明警方将继续开展查找核实工作,按照“查证一台,发还一台”的原则,及时将涉案被盗赃物发还给受害人。

在活动现场,昆明市公安局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防扒防骗和反电诈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并现场接受了群众的咨询。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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