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现实需求,快递员会怎样选择?
在北京送快递的唐山小伙儿小周已经工作三年了,他说,节假日上班会有补助,他还是会选择在节假日加班,毕竟可以多挣点钱。 在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一些奇葩的“上班”理由。去年毕业的王明磊说,他所在的公司不允许新员工第一年春节请假回家过年,“老板的理由是,要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老员工放假算福利”。
还有这样的,在北京工作的福建人程进所在的公司,只放五天假,“还强制我们用年假,没有年假算请假,凑够八天假”。
加班费应该怎么算
既然很多行业的劳动者不得不在节假日加班,那么就面临加班费如何算的问题。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网上频频提及的话题。
以劳动者最关注的春节假期为例,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应怎样算?
北京律师白莎向记者介绍说,以今年春节为例,按照规定,除夕只能算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虽然除夕放假,但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相比,除夕当天的加班待遇只有双倍工资。春节7天长假中,初四至初六为倒休公休日。
白莎介绍,我国春节放假安排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新中国成立至今,该办法已修订了3次。1949年12月23日第一次发布时规定,春节放假三日,放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规定春节假期从正月初一至初三。2007年,二次修改后将春节放假3天调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2013年,第三次修改后,春节法定节假日变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一直至今。
因此,春节假期7天长假中,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在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3天向加班劳动者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其余4天,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加班者调休或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新华社成都11月29日电 题:年底加班季,职场你过劳了吗? 新华社记者董小红 睁开眼睛就在工作、经常加班到凌晨、周末不休息是常态……临近年底,不少人加班就像家常便饭,身心俱疲
2月7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了解到,春节期间要求乘客“自愿”加价且发抖音要求执法部门“加班”处理的驾驶员廖某已被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