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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遭强拆信访材料 拆迁干部批注“厚颜无耻”(2)

男子交遭强拆信访材料 拆迁干部批注“厚颜无耻”(2)
2018-05-08 17:19:47 华商报

判决镇政府无责当事人未道歉

2017年11月,尚子珍以名誉侵权将大柳塔镇政府、敏盖兔村委会以及卜利平告上法庭。要求三方公开道歉并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经法院查明,认定确为卜利平在尚子珍递交给信访部门的反映材料上批注了“希广大村民观阅,该村民厚颜无耻到何种地步”,并在反映人落款空白处填写了“尚子珍”三个字。随后张贴在敏盖兔村村务公开栏上。因卜利平当庭表示此举为个人行为,法院认定大柳塔镇政府和敏盖兔村委会无责。2018年4月13日,神木法院一审判决,卜利平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敏盖兔村再次以“张贴书面材料的方式”为尚子珍恢复名誉。

然而截至目前,在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卜利平并未履行法院判决。

镇纪检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村民已上诉

5月8日上午,大柳塔镇(试验区)党委书记孟向平表示,关于卜利平的事镇上纪检部门已经处理过了,但这种事没必要“上纲上线”。随后,该镇纪检人员称,针对此事已对卜利平批评教育。而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多次联系卜利平本人未果。

尚子珍称,鉴于卜利平拒不道歉,而他对一审判决中认为镇政府和村委会无责也不认同,已于5月4日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华商报记者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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